问题 | 运输合同能不能约定管辖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可以在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管辖约定,但仅限于这些地点的人民法院。在合同中约定管辖地可以保证管辖的唯一性,但如果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便利,则可以仅约定其中一个地点的人民法院。同时,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约定,如以约定了交货地点的方式替代或约定代办托运费由对方承担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合同纠纷可以在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管辖约定,但仅限于这些地点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怎样在合同中约定管辖地 合同的司法管辖地一直是当事人的争议之处,这里面既有诉讼成本方面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合同中可以约定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为了明确合同的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 除非约定唯一的管辖法院,任何其他方式的约定均有可能导致管辖的不确定性。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表面上是一种公平的约定,将管辖权授予了权益受损方所在地法院,但违约方完全可以行使诉权以“恶人先告状”的方式提起诉讼争夺管辖权。而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则是大家都不希望的,因为“客场作战”会有许多麻烦和不可预料的问题。由于“原告就被告”本身就是管辖的原则之一,除非是为了排斥其他管辖,否则没必要约定。 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能够保证管辖的唯一性,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合同签订地即可做到。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问题由于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存在,有时根本无需约定,只是在实际操作中控制履行地点并保留证据即可。如果非要约定合同履行地,则有多种隐蔽的表述方法,有时以约定了交货地点的方式替代,有时可约定产品价格包含代办托运费,或约定代办托运费由对方承担等。只要理解了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便会有多种方式去设立管辖条款。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合同纠纷可以在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管辖约定,但仅限于这些地点的人民法院。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要注意,除非约定唯一的管辖法院,任何其他方式的约定均有可能导致管辖的不确定性。最高人民法院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来明确合同的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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