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于1994年1月间日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由民政部发布。男女登记结婚,应当遵循这个办法。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状况指未婚、离婚、丧偶的状况。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民法典及婚姻登记办法规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民法典及婚姻登记办法规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进行民法典的宣传教育。 结婚登记是男女结婚的必备法律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他们的婚姻就得到法律的承认,即确立了夫妻关系。 责任编辑: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