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后的待遇问题 |
释义 | 工伤认定后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等级和受伤前工资发放,伤残津贴则根据工伤等级和受伤前工资的百分比领取。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还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后,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种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三)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工伤认定后,您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确定,具体金额为一级至十级不同等级的工资的6至24个月。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您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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