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您好,您咨询的是福利待遇纠纷问题。 2、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你工资。 3、首先大部分员工增加薪水,首先你应该核实公司增加薪水的标准以及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果你符合标准,公司不增加,你可以核实不予增加的原因。 3、公司在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减少你的薪水,入职第一个月未足一月,但实际是按照7000元薪酬折算当月报酬的,第二个月开始降到5000元/月,且无任何书面处罚说明。 4、对于该情况你可以先向你们的公司相关部门核实公司这样发放的原因,对方不按照你们约定的工资支付,不合理。 5、并且对方你们进行排挤、不公平对待,你们可以收集证据证明。 6、公司随意克扣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7、您可以依法主张 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对方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