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有什么 |
释义 | 股东享有自益权和共益权,前者是基于出资而获得利益的权利,后者是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还有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查阅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转让出资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出资的权利,以及优先认购新增资本和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权利。 法律分析 1、自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 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 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 3、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4、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6、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7、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9、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10、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拓展延伸 了解我国公司法规定下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及其保障措施 我国公司法规定下,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优先认购新股、监督公司经营等。这些权利的保障措施主要体现在法律和制度层面。首先,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权益的内容和范围,为股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范,也对股东权益进行了具体规定和保障。此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了监督和保障机制。同时,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制度也对股东权益提供了保障。综上所述,我国在公司法规定下,通过法律、制度和监管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股东能够合法、公正地享有其权利。 结语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享有多项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股东基于出资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股息红利和财产分配权。共益权是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和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此外,股东还有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等权利。股东权益的保障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和监管层面,确保其合法、公正地享有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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