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选房过程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应当有序进行,确保被拆迁人或者被征收人在有限时间内得到合理的安置。”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应当及时有效,确保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有合理的住房和生活条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拆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选房要求的,征收单位应当及时告知拟安置房源信息,协助当事人选房。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告知或者告知的房源不符合实际需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房并要求征收单位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选房过程应当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征收单位应当及时告知拟安置房源信息,确保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在有限时间内得到合理的安置,否则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房并要求征收单位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