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特别保护,认罪认罚和判决前后申请重新审理的适用条件和程序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应当给予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经过教育改造可以认罪认罚的,可以根据认罪认罚的情节、罪行轻重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规定,未成年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再提出申请重新审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如因确有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原判决的认定,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重新审理;但已被撤销、改判或者被宣告无罪的案件,不得再依据本条规定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再提出申请重新审理,但如确有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原判决的认定,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