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主可通过3种索赔方式进行赔偿。首先,受害人可以通过代位求偿的方式索赔。所谓代位求偿,是指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不愿赔偿或不配合,无责方车主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 除了代位求偿,目前车损赔偿还有2种索赔方式,最常见的是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方(在事故中对被保险车辆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另一种协助被保险人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