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死亡事故处理的规定如下,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发生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一、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二、企业和安全部门如何处理工伤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企业应严肃认真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若发生了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企业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并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以免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