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的必备材料 |
释义 | 2017年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包括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和发票原件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不同,具体要求详见文章。报销时间规定为生育后的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和补助。 法律分析 2017年报销生育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 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费用总清单和发票原件等到本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后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给予支付。 2、职工生育保险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单位按时足额缴费,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①检查发票原件; ②发票费用清单(B超单、化验单、药费清单,其中B超单如需保存请提供复印件); ③发票和清单自行对应分开。 (2)住院保胎报销材料 ①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即参加生育险同时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②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③住院费用总清单; ④疾病诊断证明书; ⑤出院小结; ⑥医疗证(或社保卡)复印件2份;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⑧单位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银行卡、存折账号复印件1份(建议首选农业银行)。 (3)住院分娩报销材料 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 ③住院费用总清单; ④结婚证复印件2份; ⑤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⑥准生证复印件2份; ⑦出生证复印件2份; ⑧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⑨单位银行账号(写清楚开户行,加盖单位公章); ⑩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规定 人社局回复:生育保险的报销按规定应该在生育后的六个月之内办理,如果超过了六个月,生育津贴和补助都无法领取。 结语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等,并按规定提交给社保事业管理局核定后进行支付。报销时间规定为生育后的六个月内办理,超过期限将无法领取津贴和补助。请及时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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