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 |
释义 | 军人离婚程序:双方都是军人,需先调解,调解无效后可申请离婚;配偶是群众,军人一方要离婚,需经过调解并得到对方同意。军人离婚条件:1)双方均为军人,需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2)配偶是非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需调解无效且得到对方同意;3)配偶是非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或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一、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 1、军人的离婚程序一般如下: (1)双方都是军人,并且自愿离婚或者其中一方要离婚的,军人所在部队或政治机关要先调解; (2)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是群众,军人一方要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要视情调解。经过对方同意后,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军人离婚的具体情况不同,军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军人离婚的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非军人,军人提出离婚; 配偶是非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是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 配偶是非军人,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结语 军人离婚程序相对复杂,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对于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况,需要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对于军人与非军人的情况,需要根据是否符合离婚条件以及对方是否同意进行调解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需征得军人同意。军人离婚的具体条件因情况而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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