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2、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等。 一、公司和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吗 分公司不承担总公司的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通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时候,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一般会让总公司来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都会有分公司股东吗 分公司没有股东,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总公司不同,不可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