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
释义 | 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官网后选择金华市,然后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选择金华市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线办理,以个人用户登录后,根据实际及情况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即可等待审核发放。 一、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失业提取流程 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官网后选择金华市,然后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选择金华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线办理,以个人用户登录后,根据实际及情况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即可等待审核发放。 二、人死后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人死后公积金是可以全部提取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需要写一份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填写一份支取申请书; 4、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份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据及一份购房合同。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用户可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2、很多地区都开放了网络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用户可以提交申请,之后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积金。 总而言之,人死后公积金是可以全部提取的。但是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先要用于偿还剩余贷款,还款后偿的余额,再由合法继承人继承提取。 三、部队住房公积金退伍能取出来吗 开离职(退役证明)证明,可以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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