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否可以撤销呀 |
释义 | 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邀约可以取消。但是,如果邀约人已经发出承诺通知,或者受邀人有理由认为邀约不可取消并已做好准备工作,或者邀约人明确表示邀约不可取消,或者邀约人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那么邀约就不可以取消。 法律分析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可以撤销。然而,以下情况下,要约不可以撤销: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通知、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做准备工作、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人已确定承诺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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