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释义 |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够规定人数;公司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超过百分之十的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议;董事会认为必要;其他公司规定情形。 法律分析 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够本法规定的人数、或是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没有弥补的亏损,占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时候;单独具有公司超过百分之十的股份股东请求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董事会认为必要召开时;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是可以召开股东大会的。 拓展延伸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和程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通常情况下,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提出正当理由;2)符合股东人数或持股比例的要求;3)符合事先通知的要求。其程序一般包括:1)股东提出召开申请;2)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3)发布召开通知;4)确定会议议程;5)召开股东大会;6)记录会议决议;7)履行后续程序。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公司类型、国家法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研究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和程序需满足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需提出正当理由,满足人数或持股比例要求,并符合事先通知要求。程序包括申请、审议、通知、确定议程、召开、记录决议和后续程序。具体条件和程序因公司类型和法律而异,操作时需仔细研究相关法规和章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年会和临时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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