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与民事责任的关系探讨 |
释义 | 医疗过错需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损害由医疗机构赔偿。根据《民法典》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应一次性支付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对于判断医疗过错,旧过失理论将过失与故意并论,而新过失理论更注重行为的客观状态。 法律分析 一、医疗过错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1、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如何判断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 结语 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依据,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负责赔偿责任。对于医疗过错的判断,旧过失理论将过失与故意并论,而新过失理论则更注重行为的客观状态。在判断医疗过错时,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客观情况。 法律依据 (六)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七条 国家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其经营活动持续符合国家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