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是什么
释义
    合伙企业的退伙方式包括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和除名。协议退伙需要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出现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情况,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通知退伙适用于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当然退伙适用于自然人死亡、丧失偿债能力、法人被吊销执照等情况。除名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原因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等。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伙: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结语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人可以通过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或除名的方式退出合伙企业。对于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合伙人可以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合伙人退伙时,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赔偿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此外,特定情况下,如合伙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人被吊销执照等,也可当然退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或退伙。退伙的生效日为实际发生之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3: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