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辞职是否还有年假补偿的 |
释义 | 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无年假补偿,但若单位安排未休年假且劳动者解约,可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按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年假补偿。如果是因单位的安排导致没休假,之后劳动者依法解约的,则可以要求单位确定其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拓展延伸 主动辞职后如何处理未使用的年假? 主动辞职后,对于未使用的年假,通常有几种处理方式。首先,您可以与雇主商议,看是否可以将未使用的年假转换为现金补偿。这取决于您所在的国家/地区的劳动法规定以及您与雇主之间的协议。其次,您还可以与雇主协商将未使用的年假延期使用,以便在未来的工作期间享受。最后,一些公司可能会允许您将未使用的年假转移到新的雇主,但这需要与新雇主达成协议。无论如何,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咨询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时,一般没有年假补偿。然而,如果是因单位安排导致未休年假,而后劳动者依法解约,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报酬,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对于未使用的年假,您可以与雇主商议转换为现金补偿或延期使用,但请务必咨询专业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保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