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
释义 | 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护士医疗事故的原因 (一)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对患者缺乏同情心,服务态度冷漠。在治疗护理时,不认真,粗心马虎,工作中经常出现漏洞。 (二)态度生硬,恶语伤人。 (三)不懂装懂,一知半解。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疑难点,不向同行虚心请教,盲目自信,不遵守规章制度,想当然行事。 (四)不依法行医,护理人员应该学习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操作。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情况复杂、后果严重、处理难度高,因此,医学机构必须迅速地在12小时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