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害关系人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以重婚这一种理由的进行申请等手续被法律宣告无效的,则为当事人的近亲.亲属以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理由进行申请婚姻却也是无效用的,则为没有达到其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一理由进行申请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则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结婚之前在医学上已经认定其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且未能治愈好为理由进行申请而宣告无效的,则也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且通过相关规定我们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意义,我们一般所说的利害关系人是指由于民事上的一些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了纠纷的,进行诉讼时用自己名义的,并且已经受到了法院判决,受到了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一、属于无效婚姻的有哪些情形 若男女双方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即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当事人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性不满22岁,女性不满20岁。 已办理结婚登记的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原因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可以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的人有哪些 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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