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没有退休的,收监入狱的,如果入狱之前,有视同缴费年限,就全部作废了,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给予保留,出狱之后,重新参加工作或者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和入狱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年龄办理退休。第二,如果是退休之后入狱的,停发退休养老金,出狱之后恢复发放,并且参加今后的调整,被判处缓刑的,退休金照发,但是不参加调整,缓刑期过后再参加调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