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名字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 1、买卖二手房: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2、赠与房屋的具体内容: (1)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 (2)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 (4)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5)有房无贷,视做赠与。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3、继承房屋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以拿着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手续。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留下了遗嘱,那么在产权人死亡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部门遗嘱生效公证,然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以下是赠与房屋所需的相关手续: 1、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各地在办理公证方面具体存在不同);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改名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记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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