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可以证明继承关系吗 |
释义 | 一、户口本可以证明继承关系吗 户口本只是人口管理的证明,他迁入户口并不能改变任何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分家产,亦即所谓的继承。继承是遗嘱优先,兼顾法定。 所以,与户口有没有关系分三个情况: 1、有无遗嘱。 2、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和风俗。 这两个与户口没有关系。 3、与户口有关系,就是遗产中是否与户口有关联的财产,比如分红/拆迁补偿等,这个是与户口挂钩有可能是被继承人取得占有。所以要加以区分。与户口挂钩的部分,并非就一定属于遗产。 二、扩宽内容 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以及所有要继承的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薄,被继承人已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需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所在单位没有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亲属关系证明。4.亲属关系中涉及夫妻关系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原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5.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6.关系人是外籍的,应提供护照,通行证或者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8.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需要提交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提醒:不同的公证处对公证所要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上一级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和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性的证明活动。(一)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二)凭借上述的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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