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如下: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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