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哺乳期内离婚赔偿标准 1、法律没有规定,在哺乳期内离婚需要予以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哺乳期离婚并不是法定的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期间的财产分割应照顾到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如果孩子在母乳喂养期间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一般会判给母亲。至于照顾的比例,处理案件的法官会有一个具体的案件。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哺乳期内离婚孩子怎么判决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