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可能面临被恐吓、威胁等危险。法律要求公安机关和法院保护证人的安全,但证人也需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保护检察机关、被害人、证人、辩护人和诉讼代表人的人身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人保护法》第三条:证人保护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审判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等国家机关依法对证人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证人作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面对走私犯罪案件的证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保护措施。同时,证人应在自身安全范围内采取措施,避免被恐吓、威胁。如有必要,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证人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