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登记费: 住宅登记费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如有共有产权证,普通住宅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 2、印花税: 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缴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缴纳。 3、契税: 由购房人缴纳。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的3%征收, 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税率征税(房交会契税优惠除外),契税是国家收的。 4、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的维修基金,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项费用不同的地区交的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