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人工地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如果施工现场总承包人为个人的,可以按照聘用关系给予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因劳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本身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工地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三)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