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休产假的起始时间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休产假的起始时间是根据预产期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前15天至产后42天,不得安排其从事与其原工作岗位不适宜的工作。”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前8周和产后8周为休假期,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 因此,休产假的起始时间是根据预产期来计算的,一般为产前8周至产后8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