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绿本抵押给小贷公司了,必须结清欠款,从小贷公司拿回绿本,这期间是不支持补办的。已经抵押过的车辆,大部分贷款机构都是不接受二次抵押的。车辆本身就是消耗品,二次抵押对于贷款机构来说风险太大,贷款机构根本不考虑办理这类业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