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民法典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记录方式达成协议,并且应当通知原始债权人。未经通知或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转让的相关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记录方式达成协议,并且应当通知原始债权人。如果未经通知或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债权人可以就全部或部分债权向另一人转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禁止。但是,债权人转让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不得损害被转让人的利益,否则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对于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一般要求债权转让需要获得原始债务人的书面同意,并且需要经过银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哪个人履行债务?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始债权人已经将其持有的债权转让给了新债权人,因此债务人不再需要履行义务给原始债权人,而是需要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以一定价款向另一人(即承受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记录方式达成协议,并且应当通知原始债权人。否则,未经通知或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零六十条 债权人可以就全部或者部分债权,向另一人转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禁止。债权转让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或者其他记录方式达成协议,并通知原始债权人,未经通知或者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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