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但如果存在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或者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除外。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分割: 1.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