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一种特殊的盗窃性犯罪,法律对此的规定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才应当立案,特别要注意的是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因此对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必须按照上述两个法定要件进行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