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协议是指在国家征用土地时,要向被征地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并签订一份补偿协议。如果征地补偿协议存在以下情况,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1. 缺乏合法基础:如果征地行为本身没有依据法律规定或程序不合法,则其签订的补偿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2. 违反公序良俗:如果补偿协议的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涉嫌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则补偿协议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3. 未经实际居民同意:在征地补偿协议中,应当遵循居民的自愿原则,即只有被征地居民愿意签订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补偿协议未能征得实际居民的同意,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