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证明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材料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财产清单:列举夫妻共同财产及各自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证券、保险等。 2.账户证明:提供银行、证券等账户证明,证明资金的来源和归属。 3.房产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房产归属的证件。 4.车辆证明:提供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等证件,证明车辆归属。 5.收入证明:提供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等证件,证明个人收入来源和金额。 6.投资证明:提供证券账户证明、股票、基金等投资凭证,证明投资收益和份额。 7.债务证明: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证件,证明债务归属及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离婚时,夫妻应当协议处理财产问题。没有协议或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判决或者裁定财产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主张自己享有的权利,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举证说明没有该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九条:申请人财产权利归属的主张,如有证据证明,由对方举证说明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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