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未签定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需要做到以下: 1、要有证据证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2、用人单位只有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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