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结算的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所谓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就是合法的依靠和根据,是前提,必要条件,是基础,如果依据不对,其他无从谈起。 1、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4、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包、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5、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一、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1、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2、政府投资建设的全部或者部分建设项目,其预留保证金的比例约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 二、工程签证是索赔吗 工程签证不属于索赔,工程签证其实是针对某些问题又达成的一种补充协议。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建筑工程领域内的这些工作人员应该是经常接触到的。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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