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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开庭会问什么
释义
    起诉离婚开庭会问的问题如下: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
    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
    5、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证据,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6、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反驳;
    7、被告提出证据,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
    8、对事实问题是否还有补充,遗漏,法官会总结;
    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10、之后进入双方互相提问环节,可以围绕案件互相提问;
    11、双方最后称述,法官组织调解。
    12、闭庭,双方阅看笔录,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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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