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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台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释义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1910元。烟台发布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其中最高缴存基数有所上调,最低缴存基数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详情如下: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2085元 。年度缴存基数下限: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为1730元,市值及其他区为1910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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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