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吗 如果是民政局办的 协议离婚 ,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 《 婚姻登记条例 》 第十条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 香港 居民、 澳门 居民、 台湾 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户口 簿、 身份证 ;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 护照 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 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是协议离婚,是可以收回结婚证的,民政局会发放 离婚证 ,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结束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网 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