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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宣布后如何处理负债?
释义
    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怎么样才能宣布破产
    公司宣布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有: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破产后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由破产财产按顺序及占破产财产的比例进行清偿。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然后针对破产债务,由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宣布破产怎么赔偿
    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宣布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由破产财产按顺序及占破产财产的比例进行清偿。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然后针对破产债务,由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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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