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赠与公证定撤事由的。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 撤销公证书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公证书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公证机关的公证不能通过诉讼撤消; 2、违法的公证由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复查申请,由公证机关撤销; 3、认为公证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可以作出正确的事实认定,不必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判决。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综上所述,赠与公证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