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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释义
    仲裁调解书可以反悔。
    仲裁调解的相关规定如下: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调解书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申请裁决,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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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