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本市搬迁有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工厂本市搬迁有赔偿吗? 工厂在市内搬迁,如果单位因此而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没有赔偿,但是有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厂搬迁员工不去新厂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企业搬迁,可能是同一行政区域内近距离的搬迁,也可能是跨区域的搬迁,该行政区域是指企业所在地级市的范围。企业同一区域的搬迁,并不属于法律上“对劳动合同履行构成重大实质性变更”,因此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1、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2、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3、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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