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遗嘱的遗产的继承方法如下: 1、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立遗嘱人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