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拘留的时间限制是多少天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时间和程序。一般情况下,羁押时间为14天,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最长延长至37天。拘留的程序包括出示拘留证、不得少于两人、立即送看守所羁押、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异地执行拘留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对于有特定情形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羁押时间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最长延长至37天。 2、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一、拘留的程序有: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结语 刑事拘留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羁押时间为14天。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最长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拘留的程序包括出示拘留证、不得少于两人、立即送看守所羁押、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等。对于有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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