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还彩礼 |
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返还彩礼,除非符合以下情形:未共同生活或男方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判决返还彩礼时会考虑多种因素,不一定按比例全额返还。提出离婚与返还彩礼无关,法律并未规定女方提出离婚就要返还彩礼。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即使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也不一定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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