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期间,应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这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期间,应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金如何计算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具体金额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相应的月工资。 结语 另外,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期间,应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得出的。同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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