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医保卡使用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本地医保卡只能在本地范围内使用。 云南医保卡主要报销范围包括药品、消毒用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1、所有“国药准字号”药品(包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全部单位或复方中药饮片及药材; 2、“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卫消字”、“卫消证字号”消毒用品; 3、“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保健品; 4、“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医疗器械; 5、不予报销的相关诊疗项目:如一般诊查费、挂号费、疫苗注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项目、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近视眼矫形术、洁牙、具有治疗或预防作用的眼镜、义齿、义眼、义肢。 6、医保卡可以支付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 a、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 b、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 c、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d、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费。 其中,1-4项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物品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或医院购买。第5项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报销范围 1、门诊特殊检查:云南省规定了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特殊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2、门诊急诊抢救:门诊急诊抢救(含120急救车)的医疗费按住院待遇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被2篇案例引用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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