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债务共同承担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逃避责任,其他共同债务人可向其追偿,并要求其承担应尽的债务。同时,其他共同债务人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债务,不能以另一方逃避责任为由拒绝履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债务人有数人共同承担债务的,以认定其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就其一人或数人追索其全部债权;债务人就其所承担的债务,应当按份分别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六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就同一债务向债务人中任何一人或几人追索,债务人中任何一人或几人支付全部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份额。其他债务人应当根据各自应承担的份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